一.企业分立 1.初步申报材料: (1)企业关于分立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2)企业权力机构关于分立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企业权力机构成员签字); (3)因企业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企业签订的企业分立协议(原件1份,企业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4)企业的成立批文及其它变更批文(复印件各1份); (5)《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7)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提交合同); (8)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显示为缴足的免予提交); (9)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较近财务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10)企业有否发生经济纠纷,且是否已进入**或仲裁程序的说明(原件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11)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各1份); (12)分立后新设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13)因企业分立而在异地新设企业的,提交拟新设企业的所在地审批机关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 *** 平顶山华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马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公司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152东门对面广夏汇商A栋3003室 *** 平顶山华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核准、财政局审批专业从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增资、减资、工商年检、商标注册为一体的企业。多年来,华正商务坚持“专业,专注”的宗旨。 2.第二步申报材料: (说明:初步申报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企业应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相关公告,并自公告四十五天后提交第二步申报材料;公告格式可在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网站下载) (1)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登载企业分立公告的证明(原件1份) (2)企业债务清偿情况说明(原件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企业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复印件1份); (3)分立后的各企业(存续及新设企业)投资者分别签订的各企业新合同、章程(原件各2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提交合同); (4)分立后各企业的权力机构成员名单(原件各1份); (5)分立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6)分立后各企业(存续及新设企业)的《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各1份)。 二.企业合并1.初步申报材料: (1)各合并企业关于企业合并的申请报告(原件各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2)企业合并协议(原件1份,打印、各合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3)各合并企业的权力机构关于企业合并分别作出的决议(原件各1份,打印、各合并企业权力机构成员签字); (4)各合并企业的成立批文及其它变更批文(复印件各1份); (5)各合并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各1份); (6)各合并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企业盖章); (7)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各合并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提交合同); (8)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合并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各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显示为缴足的免予提交); (9)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合并企业较近财务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各1份); (10)各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各1份); (11)拟合并的企业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另须提交该内资公司所投资设立的下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第二步申报材料:(说明:初步申报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的,企业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四十五天后提交第二步申报材料;公告格式可在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网站下载) (1)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登载企业合并公告的证明(原件1份); (2)各合并企业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复印件各1份); (3)各合并企业对债务清偿情况的说明(原件各1份,打印、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4)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对因合并而解散的各企业的未清偿债务提供的偿债担保文件,要求如下: ①吸收合并的,由接纳方企业出具担保书(打印,接纳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接纳方企业盖章); ②新设合并的,由新设企业在企业合同、章程中订立偿债担保、债务承继条款。 (5)新设合并成立的新企业,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 平顶山华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马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公司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152东门对面广夏汇商A栋3003室 *** 平顶山华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核准、财政局审批专业从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增资、减资、工商年检、商标注册为一体的企业。多年来,华正商务坚持“专业,专注”的宗旨。 (6)合并后企业投资者新签订的企业合同、章程(原件各2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提交合同);(7)各合并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8)合并后企业的权力机构成员名单(原件1份); (9)合并后企业的《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