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公司注销流程办理程序: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核准通知书。 一、办理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经营期限已满、*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毋须提交。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指根据《*人民共和国公**》、《*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应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5、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